(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
(6)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不需加试岗位,其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需加试岗位,其考试由笔试、面试和加试三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职位需要加试的,由选调单位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见公告职位表。加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加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比例为1:1。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人民政府网和永丰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附件:1.2024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