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 》(广发〔2022〕21号)、《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批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由广昌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确保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广昌县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13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编制备案制1人,详情见《广昌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其中,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5年8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广昌县人社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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