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1001、1002岗位测试应试者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实务,1006、1007、1008岗位测试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其他岗位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
(3)面试
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或全场所有考生平均成绩,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5、体检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体检人选,如遇入闱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递补。因考核、考生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本次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
7、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一经录用,需在本单位至少工作5年。
附件下载:
附件2.修水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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