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考察。由市卫健委、市总医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已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方可进入调动或试用等程序。
1.对于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健委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对于报考市总医院、市疾控中心、市皮防所、市结防所的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结束由市卫健委、市总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试用期要求,试用期内发现不适应岗位的,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3.选调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选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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