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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024-09-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4)《瑞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5)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6)签订服从安排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由市总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不符合条件及材料不齐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对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选调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医学类(笔试科目代码为:51、52、53、54、55)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科专业知识,其中检验人员岗位、影像人员岗位、公卫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财会类(笔试科目代码为:21)笔试内容为社会科学专技类知识。

(四)体检

1.以笔试成绩与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拟进入体检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2. 体检。体检由市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选调人员自行负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选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已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政务”“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六)工作纪律

选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选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瑞金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1瑞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瑞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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