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违规者,一律取消其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医院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万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十、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人事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待遇参照《万安县人民医院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杜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由万安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万安县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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