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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考察、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业务熟悉、乐于奉献、善于沟通,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素质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秘书科1名,综合信息科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悉电脑,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1、拟定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批。
2、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3、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秘书科。(地址: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原市质监局大楼四楼北411室)
(3)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795-3203989。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通知面试时间。
4、面试考察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电脑操作能力等,按拟聘人数和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对象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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