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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政审不符合要求、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及试用
经过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2年聘用合同。
(九)其他要求
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和餐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市政府办公室现有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五、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详见《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六、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0794-8252288
考试考务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抚州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纪委0794-8271108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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