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萍乡学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萍乡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五)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八、其他事项
(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萍乡学院官网(http://www.pxc.jx.cn)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二)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考费用。免收报考费用人员需于2023年5月6日9:00至2023年5月11日17:00期间发送以下材料至市人事考试中心邮箱(pxrsks@163.com),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核查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4083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9-6684866(萍乡学院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99-6234790(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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