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聘用人员共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执法队员(协勤)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8.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和安排;
9.执法队员(协勤)需值班值守、开展外勤协助执法等工作,适合男性报考;
10.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①系鹰潭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下同)不得报考;②系招聘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③系报考单位人员亲属的,不得报考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已在鹰潭高新区各部门(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报考,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咨询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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