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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02-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共3题,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递补面试人员。对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的情况,经铅山县公安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5.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6.由于本次招聘为同一岗位,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7.成绩计算(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考生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用人单位相关要求,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时,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录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铅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城市快警辅警岗薪酬待遇每年约6万-7万元,年收入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餐补等。

2.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正式评定层级的次月起享受相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出现招聘人员不足的情况,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5.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铅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5162712,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铅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务表

附件2:铅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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