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乡镇公开考选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选原则
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4.坚持科学考核,择优聘用。
二、考选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考选范围
(一)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在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含秦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大德山公益林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满3年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其中:1.历年服务期满安置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年限计入工作年限;2.历年安置的退役士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已经聘任在工勤岗位的退役士官通过考选进入市直单位后,暂时仍聘任为工勤岗,待符合转岗条件后依据岗位设置相关规定转岗);3.各类定向委培人员须合同期满方可报考;4.在我市不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5.教育、卫生系统不纳入本次考选。
(二)岗位年龄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9年4月15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岗位学历要求。
报考者学历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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