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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由赣南科技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和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一)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辅导员岗聘用人员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详见聘用合同。
4.专任教师岗(不含教学骨干岗)聘用人员与学校首次签订6年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未考取国内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者或者未在就读高校规定的最长学制范围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者,需低聘或转聘至非专业技术岗。
5.入围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赣南科技学院报到上班,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待遇
1.按照招聘岗位对应的事业编/编制备案制聘用;
2.参照事业编人员标准执行薪酬福利待遇、依规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职业年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邮箱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初审情况、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gnust.edu.cn/)。
3.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工作监督
学校各类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797-8312681。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龚老师 0797-83126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赣南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教学楼919)。
附件:
1.赣南科技学院2022年急缺师资招聘计划相关要求汇总表(附表)
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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