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审定加、减分。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并对初步确定的加分、减分情形予以审定。
7.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县人社局汇总基础分、加分、减分情况,形成最终得分,并分岗位排出名次。同时,按照每个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8.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闱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职位申报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9.会议确定。县人社局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排出名次,按照每个岗位1:2比例,择优确定名单提交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对名单予以讨论,按照1︰1比例确定拟调配人员名单,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10.公示通过。县人社局将拟调配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不良反映,组织人员予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汇报,作出相应处理。
11.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五
相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奉行诚实信用原则。各相关单位要慎重申报选调计划,选调公告一经发布,选调单位即视为认同本次选调工作规则,必须无条件支持报考者依法依规行使权利。报考人员要慎重报考,一经报考,即视为认同本次选调相关规定,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选调工作安排。对不遵守选调规则,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信息发布渠道。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cheng.gov.cn/和“石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选调工作有关公告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请报考或申请积分制调配人员密切关注,切实按照相关通知参与各项工作。
(三)身份证明。报考或申请调配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笔试、加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和体检等,提交的加分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四)其他事项。考试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选调岗位表
2.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逆向流动积分制调配岗位表
3.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选调报名表
4.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逆向流动积分制调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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