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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宜春市丰城市教育体育局选调4人公告

2024-10-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教体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共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名,均为科级以下干部,具体为:

1.市教育体育教学研究中心专技岗1(男性)1名;

2.市教育体育教学研究中心专技岗2(女性)1名;

3.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综合岗1(男性)1名;

4.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综合岗2(女性)1名。

二、报考范围

丰城市教体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或曾经具有2年及以上学校教学经验的丰城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大局观念较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廉洁自律;

3.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在编工作年限需满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和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98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功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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