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进贤县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进贤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3名,具体职位详见《2025年进贤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进贤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大局观念较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廉洁自律。
3.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5.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其中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及以后出生,专业设置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6.具有两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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