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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5-03-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市、乡两级择优选调进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卫健系统中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市总医院岗位面向本市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其他岗位面向本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共选调14名人员,其中市总医院4名、市人民医院3名、市中医院1名、市妇幼保健院1名、市疾控中心3名、市皮防所1名、市结防所1名。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年度(2022-2024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服务期要求且已满服务期的正式在编人员本市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需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周年(截止至2025年3月13日);考入或调入乡镇卫生院满服务年限;省、赣州市定向医学生规培时间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计算,必须任满所签协议的服务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具体要求见《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1.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

2.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四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3月13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13 日以后出生。(注:2025年3月13日为报名第一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或正在影响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告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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