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县内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缓解有关单位人才紧需问题,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择优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有关单位,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顺利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是:莲花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莲花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莲花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各1名,具体岗位见《莲花县2025年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此次选调面向莲花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2024年度);
(4)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加分条件: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2020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每获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每获一次荣誉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具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1)尚在试用期及未满服务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已被列为失信惩戒人员;
(6)2006年1月1日以后非政策性安置或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人事人才股。
报名所需材料:
1.《莲花县2025年择优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