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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医院鄱阳医院——鄱阳县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12-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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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批准,江西省人民医院鄱阳医院——鄱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鄱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是江西省编办批复的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公立医院,占地158亩,总建筑面积11.85万平方米,一期建设设置开放床位800张,拟定于2025年开业运营。

    2024年8月24日,鄱阳县政府与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创办于1897年,迄今127年历史,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健康管理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拥有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全省领先专科、11个省级医疗控制中心)签约,鄱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由江西省人民医院全面托管,增挂“江西省人民医院鄱阳医院”院牌。依托江西省人民医院人才实力、学科建设、诊疗技术、管理水平及科研教学等方面优势,将医院打造成为集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化和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体检于一体的智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至2030年开放床位达1000张以上,建成“立足鄱阳、辐射鄱阳湖周边县市”的鄱阳湖东岸区域医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20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江西省人民医院鄱阳医院——鄱阳县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含尚未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条件“年龄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提交证明材料【提供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的其中之一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本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名。

    5.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名。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7.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招聘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等程序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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